77779193永利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
(修 訂)
為确保校内津貼評定的順利實施,合理計算教職工各類工作量,依據《永利校内津貼評定指導意見》(西師發[2011]235号)精神,結合我院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我院在冊在崗教師,承擔國家任務招收的碩士研究生、普通本科學生及成教學生的教學任務,其教學工作量參照本辦法執行。
一、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
(一)研究生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
1、擔任研究生學位課和選修課,按實際授課時數計算工作量。
2、指導研究生包括對研究生的課業學習指導、畢業(學位)論文指導、科研與社會實踐指導、學術道德與思想政治教育。研究生導師指導其崗位職責規定數量的研究生,不再重複計算工作量。
3、指導研究生數超出崗位職責規定數額者,每超額一名按15學時計算工作量,每缺額指導一名研究生須在本科教學崗位職責中增加10學時工作量。
4、上崗不滿三年的研究生導師,上崗第一年應指導的研究生數為崗位職責标準的三分之一,上崗第二年應指導的研究生數位崗位職責标準的三分之二,上崗第三年按全額計算。
(二)本科生(包括成人教育學生)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
1、專業理論類課程(含綜合教育理論課程、第二學曆輔修專業理論課程等),聽課人數在80人以下的班級,每節課(50分鐘)按一學時計算,聽課人數在80人以上的班級,80-89人按1.1加權計算,90-99人按1.2加權計算,100人以上按1.3加權計算。
2、雙語教學課程根據學校相關規定予以鼓勵性加權計算(學院暫以1.2加權計算,可根據津貼總經費情況作适當調整)。
3、專業理論類課程(含綜合教育理論課程、第二學曆輔修專業理論課程等),每班每門課程各類考試評卷等工作量每學期按8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4、任課教師承擔批改作業工作量按實際授課時數的五分之一計算。
5、指導實習教師,每指導一名按1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6、指導本科生畢業論文,每篇按12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7、指導本科生學年論文,每篇按4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8、指導學時參加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、電子設計競賽等,工作量計算按學校規定執行。
9、教師外出進修、學習,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減免教學工作量。
10、承擔自考生等已另行支付課酬的教學工作量不再重複計算。
二、社會工作量計算辦法
1、擔任班主任每學年按10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2、擔任課外社會實踐活動每項按1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3、擔任本科生指導教師,每生按0.1學時計算工作量。
本辦法自二〇一二年九月起執行,未盡事宜由學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負責解釋。
77779193永利
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